设为首页
收藏本站
开启辅助访问
切换到窄版
快捷导航
登录
|
立即注册
门户
Portal
论坛
BBS
淘宝
腾讯
谷歌
雅虎
百度
搜狐
新浪
网易
京东
搜索
搜索
热搜:
活动
交友
discuz
本版
文章
帖子
用户
蓝色火焰
»
论坛
›
蓝色火焰
›
京东
›
2023京东有京东的规则!!
返回列表
2023京东有京东的规则!!
1
回复
101
查看
[复制链接]
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
落叶的孤寂
当前离线
积分
20
落叶的孤寂
1
主题
13
帖子
20
积分
新手上路
新手上路, 积分 20, 距离下一级还需 30 积分
新手上路, 积分 20, 距离下一级还需 30 积分
积分
20
发消息
发表于 2023-1-17 12:38:24
|
显示全部楼层
|
阅读模式
这是京东平台,平台有平台的规则!!!这是与商家纠纷时商家给的回复,可见京东平台的管理。有多不堪?在什么样的管理模式下,商家能说出如此嚣张的话。给我的体会不能说京东不管不问而且是助纣为虐。
纠纷内容,2022年12月11日,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支麦克风,价值1868.74,商家以商品拆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。后以商品已使用不支持七日无理由。期间商家,随意更改七日无理由商品属性以支持自己的说辞。
1.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:商家不能以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,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。
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五条: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。
3.商家随意更改七日无理由商品属性,无视国家法律。这是京东平台的规矩还是商家自己的规矩。
综上,原告为京东商城用户,与被告北京逸然兴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关系,被告随意更改七日无理由规则,并实施。已经明显侵犯了原告的消费者权益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相关规定,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
我以向当地法院起诉,北京逸然兴业科技有限公司,以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,要求赔偿判令整改,需要了解如何诉讼如何维权的朋友可以私信,我回答你的问题,后续我会跟进。
订单编号:256650567222
回复
使用道具
举报
鸭梨山大滴
当前离线
积分
11
鸭梨山大滴
0
主题
8
帖子
11
积分
新手上路
新手上路, 积分 11, 距离下一级还需 39 积分
新手上路, 积分 11, 距离下一级还需 39 积分
积分
11
发消息
发表于 2025-7-13 02:29:36
|
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
使用道具
举报
返回列表
高级模式
B
Color
Image
Link
Quote
Code
Smilies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
登录
|
立即注册
本版积分规则
发表回复
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
浏览过的版块
百度
快速回复
返回顶部
返回列表